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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KPX3118 于 2015-3-29 18:37 编辑
一个不入流的Modder对版权的看法
前言
最近版权这个问题又被摆上了台面,感慨万千,特发此文。
本文仅表达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组织立场,本文中列举的例子以及比喻不暗示对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具体行为的抨击或赞誉。
正文
版权问题,这里特指Modder对原创或者衍生的MOD作品的著作权(以下简称版权)的问题。
我的观点:
对版权的不重视是中国MOD领域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
我得出的这样一个观点并没有严格的数据统计予以佐证,之后将以理论分析和实例推断来阐述我这个观点。
首先,什么是“版权”?
以汉字角度来说,“版”在这里指的是印刷以及与之有关的事物,通常我们所说的“排版”、“再版”、“版本”、“出版”等,都是这个意思。而“权”,在这里指的是支配、所有,比如“政权”、“权力”、“权威”、“权贵”等。
因此,字面意思上,“版权”就是“印刷的权利”,当然现在的我们不会再说“印刷”,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理解为——“传播的权利”。实际上这也对应了英文——copyright,即 “复制的权利” 。
版权的具体定义是十分复杂的,其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知识所产生的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在MOD领域里,版权简单地来说主要是指:对MOD作品的传播的权利,这个权利的所有者一般来说就是该MOD的作者。当然这个作者可能是个人或者组织,个别情况下可能是经原作者授权的继承者。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在未经作者授权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任何对该MOD传播的权利。
举例来说,如果我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一个MOD,我能随意地使用它,甚至在该MOD基础上做修改或者将该MOD包含到其他大型MOD中。不过注意,以上的行为只有在不传播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也就是说我作为MOD用户,实际上没有对其传播的权利。
什么是侵犯MOD原作者著作权的行为,这里列举一部分:
一、在未经原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其MOD内容或部分内容进行传播(比如通过论坛、个人主页、社交网站、社交软件、网购等渠道进行传播的行为)。
二、在未经原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其MOD内容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然后予以上传发表。
三、在未经原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将其MOD内容或部分内容包含到个人的其他作品中予以上传发表。
那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抗这些侵权行为呢?答案是有的。
于是,什么是”著作权法“?
纵观历史,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19世纪后半叶,日本融合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中的作者权,以及英美法系中的版权,制定了日本著作权法,采用了“著作权”的称呼。
中国已知有版权一词,始于宋朝,当时印书兴盛,不少著书人都会在书本后印上“版权所有,敢有翻印,千里必究”,但在尚无法律保障之当时,实属威吓之举。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权”一词,始于中国第一部的著作权法律《大清著作权律》采日本译自德文“Urheberrecht”词汇,当时只涉及重制权。
时至今日,在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则在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第二次修正法案为准)中:
第三条:以计算机软件(八)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MOD作品实际上受到了法律保护,不过如果要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实际上是非常麻烦的。而且据我所知,国内外MOD领域中也从未有一起这样的司法实例。
不过实际上,对MOD作者的侵权现象在国内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而维权的道路也是艰难坎坷。
然而,什么是“中国的版权现状”?
说到这里,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中国是一个“超级盗版大国”,是全世界盗版最多的国家。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十年前,中国盗版横行的时候,据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05年统计,中国盗版率为90%,世界排名第三。而09年的全球软件盗版统计报告显示中国世界排名中等,盗版率为79% ,世界排名27。这一项数据还在逐年减少中。
中国盗版率持续下降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在全球和亚太地区软件盗版率都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中国软件数量盗版率持续下降,单机正版软件安装数量明显上升,取得这一成绩实属不易。
对,国内公众的版权意识在逐渐提高,不过却远远达不到真正重视版权的程度。从数据角度来看,最近的报告显示中国的盗版率为77%,而排名最末的美国仅为20%。从知识环境角度来看,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还处于萌芽状态,虽然已经开始显现成效,但起步晚。
而MOD领域里版权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无授权的公开分流、盗用、整合以及售卖,这样的行为在国内司空见惯。部分国内MOD用户只关心能够方便地获取MOD,而不在意MOD来源,不知道MOD的原作者和发表地址。甚至有一小部分国内MODDER以私心,将他人作品据为己有,造成无知的人以为是其自己制作的,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近几年以来,不论是MODDER还是玩家,大家的版权意识也在逐渐提高,已经有越来越多人开始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但大家已经习惯了使用无授权的文件,思想已经深入人心。
中国有着庞大的盗版游戏玩家群体,这也导致了部分MODDER和MOD用户对版权的不重视甚至是蔑视,国内对版权的不重视已经成为一种氛围,一种现象。而近期,针对MOD版权问题的讨论,也基本停留在争论版权的“对错”这样一个初级阶段。
那么,版权究竟是对是错?
任何有关于对错的观点或命题都会陷入哲学意义上的矛盾逻辑(辩证),也就是说任何事件都难以界定其绝对的对或错。所谓的法律意义上的对错,建立在大多数人(或者大多数的掌权者)的集体利益之上。而传统的道德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则是受到后天的宣传教育及社会舆论的长期影响形成的。
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对错“,仅仅只是利益分配的角逐。而本质上,行为方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行为所造成后果才使得不同对象有对此行为的不同定论。其中获益者认为对,而受害者认为错。
(逻辑学上的解释是:对: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相符;错: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相左)
所以这次对于版权对错的争论,从这一点上来看,只是一场不同的群体对利益和价值观争执的谈判。而谈判的双方本身并不具备正义或邪恶这样的性质。版权的对错,我们不能下定论,或者就算予之定论也是毫无意义。我们唯一能够揭示的,也只能是MOD版权这样的一个形式,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所以,什么是” 中国MOD领域的发展现状”?
谈到中国MOD领域的现状,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况,我们不能简单地评价中国MOD发展地好与坏。
中国MOD发展有好的一面:中国拥有数量最庞大的MOD用户,当然这也和中国人口基数有关。不过MODDER和用户之间不存在供需关系,MOD作为一个通常来说是免费分享的产品,并不具有市场效应。也就是说并不是像其他经济产业,MOD领域并不是用户多、市场大,对应的MOD作品就会有着相应的数量与品质。但中国确实有着一批潜在的专业或者业余MODDER预备军。
中国MOD发展也有着坏的一面:语言问题,许多MOD的工具与参考文献都是英文撰写,作为一个非英语国家,英语就成为了MODDER的一大难关。审查问题,也就是俗称的“墙”的问题,中国因为特殊的国情,而导致中国政府对网络内容有着强而有力的监管措施,有些综合性或技术性的网站被整体封锁。环境问题,中国的MOD领域起步晚,没有一个学术氛围良好的环境,国内的MODDER大多数都是靠自己摸爬滚打。
总之,中国MOD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的同时,也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今后,是中国MOD高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游戏玩家将会迈入MOD的门槛,体验到MOD的魅力。中国MOD发展就像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有着近乎无限的可能,但是 “版权问题” 却像是毒奶粉一般,这个婴儿不是被 “扼杀在摇篮之中” ,就是成长为” 畸形的大头娃娃 “。
终于,为什么说“对版权的不重视是中国MOD领域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
首先我们先谈谈MOD领域发展的本质。
MOD的发展,离不开MODDER,MODDER是MOD的来源,是这个领域中的生产力。
MOD的发展,离不开MOD本身,MOD是产品,是这个领域中的基本资料。
MOD的发展,离不开MOD用户,用户是MOD的服务对象,是这个领域中的消费者。
可以说MOD的发展,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理想的发展是,MODDER、MOD以及用户都能保持可观的数量以及优秀的品质。MODDER能够在制作MOD与无私分享交流的过程中体会到快乐,成熟的MOD作品能够为对应的平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MOD用户也能在MOD使用过程中感受到愉悦。这是理想,也是MOD诞生的初衷。
而这三者之间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正如前文所说,MOD并不是商品,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使用商品经济的那一套规则。MOD领域有着自己独特的框架结构,比起商品,它更加接近于专利、知识产权或学术文献这种非盈利的物质资料。而同样,版权在以上这样的领域里,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在这样的结构中,如果版权这样的桥梁倒塌掉,会同时影响到MODDER、MOD和USER。举例来说:
一、MODDER因为长期被侵权,有可能放弃自己的MOD生涯。
二、MOD本身被无授权分流、修改、整合、售卖,有可能出现品质问题,甚至被附带上病毒或木马程序。
三、用户无法得到高品质MOD,并且无法与原作者保持同步更新,影响其MOD体验。
可见,版权这一块砖松了,整座MOD的城墙也将摇摇欲坠。
所以,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我们日积月累的对版权不重视的习惯,已经成为中国MOD领域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并且在今后,这颗难咽的苦果,只能我们自己消化。
结尾
我不是危言耸听,也绝非杞人忧天。我没有对版权的对错妄下定论,也没有对国家现状嘲讽挖苦。我不蔑视蔑视版权者,也不尊崇尊崇版权者。我只是,将这一切客观的原因、本质、后果,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中国MOD领域的发展,不是我一个人,或者我一篇文,就能够改变的。在十年或二十年之后,不论她将璀璨夺目还是暗淡无光,但愿她路过的每一天,都阳光灿烂。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对MOD抱有热忱的MODDER与玩家
DAHAKA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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